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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5月25日电 长城汽车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通过长城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声明》,公司了解到《声明》发布后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声明》涉及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中如涉及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城汽车称,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并未发生重大改变。营收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0.39亿元。销售方面,公司1-4月销量分别实现6.2万辆、6.8万辆、9.0万辆、9.3万辆,4月同比增长73.14%。出口方面,公司1-4月海外累计销售7.4万辆,同比增长99.1%。
公司同日发布公告称,2023年6月16日14点00分,公司将在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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