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型领导者的个人特质如何?
这种领导者有着鼓励下属超越他们的预期绩效的能力。他们的影响力来自以下方面:
1、有能力陈述一种下属可以识别的、富有想象力的未来远景。
2、有能力提炼出一种每个人都坚定不移赞同的组织价值观系统。
3、信任下属并获取他们充分的信任回报。
4、提升下属对新结果的意识,激励他们为了部门或组织而超越自身的利益。
这种领导者不象事务型领导者那样不擅长预测,而是善于创造一种变革的氛围,热衷于提出新奇的、富有洞察力的想法,并且还能用这样的想法去刺激、激励和推动其他人勤奋工作。此外,这种领导者对下属有某种情感号召力,可以鲜明地拥护某种达成共识的观念,有未来眼光,而且能就此和下属沟通,激励他们的工作方向。
魅力型领导者的特质是什么?
对魅力型领导者的特质,有许多不同的研究结果,也有许多种不同的概括方式。如豪斯将魅力型的领导者格概括为4个方面,即支配欲、自信、对他人施加影响的需要以及确信他们的信仰在道义上的正当;休斯等人将其概括为愿景、言辞技巧、形象和信任构建以及个人化的领导方式4个方面;纳哈更蒂将其概括为高度自信、对理想有强烈信念、高度热情和精力充沛、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以及积极的形象和模范作用这5个方面;达布林则将魅力型领导者概括为11个方面。综合他们的观点,可以将魅力型领导者的最主要特质概括为以下6个方面。
(一)有对未来的美好设想
魅力型的领导者是未来取向的,他能够感知到事物的现行运行方式与可能的或应该的运行方式之间的差距,能够认识到现存秩序的缺陷,并能够提出如何克服这些缺陷的令人兴奋的设想。他所设想的愿景不只是一种预测,而且表达了整个组织的未来理想。这种愿景为追随者解释各种事件和行为提供了共同的概念框架,因而它对追随者既具有激励的效用,也具有凝聚的效用。但休斯等人认为,魅力型的领导者的愿景与变革型的领导者的愿景是有差别的,前者是基于追随者的价值,后者是基于领导者自己的价值。
(二)高度自信
魅力型的领导者对自己的能力、正确以及自己信仰在道德上的正义高度自信。他们在情感、动机、情绪和价值观念上的内心冲突比其他人要少得多,在斥责团体成员时很少感到愧疚和不安。而那些非魅力型的领导者在失败与批评面前总是怀疑自己。越是自信的领导者,越能够对下属产生激励,激励下属全身心地投入,以实现领导者的愿望。许多魅力型的,如马丁·路德·金、卡斯特罗、昂山素姬和纳塞尔,都能在极大的压力下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
(三)精力充沛、充满热情、自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