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农业银行收到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该行发行4500亿元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
批复文件显示,农业银行可于2024年年底之前,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这也是该文件不同于此前同类文件之处。
去年10月8日起施行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第65条显示,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资本工具(含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由银保监会(注:现为金融监管总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商业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如在24个月内再次提交额度申请,则原有剩余额度失效,以最新批准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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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额度内,近日农业银行将发行今年首支永续债。该行披露的发行文件显示,此支永续债基本发行额度为300亿元,该债券的发行日期为8月24日至8月28日,8月28日为起息日,债券票面利率的申购区间为3.00%-3.60%。
上述债券还设置了超额增发权:若本期债券的实际全场申购倍数(全场申购量/基本发行规模)α≥1.4,发行人有权选择行使超额增发权,即在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规模之外,增加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若本期债券实际全场申购倍数α<1.4,按照基本发行规模发行。
据了解,超额增发权并非首次推出,去年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发行二级资本债时也设置了超额增发权,且最终均行使了超额增发权,分别较基本发行额度多出200亿元、100亿元。
而另一份央行的批复文件显示,农业银行今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应超过3000亿元,年未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10500 亿元。其中,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资本类债券存续余额不得超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50%;境外发行债券需满足央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有关要求。
历史信息显示,农业银行近年来每年均会发行一定规模的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
2019年:于3月、4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600亿元、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共计1200亿元;于8月、9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850亿元、350亿元减记型永续债。
2020年:于5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400亿元二级资本债;于5月、8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850亿元、 350亿元减记型永续债。
2021年:于1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400亿元减记型永续债。
2022年:于2月、9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500亿元、300亿元减记型永续债;于6月、9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600亿元、700亿元二级资本债。
2023年:于3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700亿元二级资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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