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华财经北京8月27日电 日前,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十六个地区开展绿色外债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8月27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公告称已起草《湖北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编辑:王菁
标签: 中国财经信息网 机构债券
窄巷子拐大弯打通增效“黄金通道” 聚看点